凉白开

天光乍破遇,暮雪白头老

团圆(中秋贺文/伪虐高甜)


人在年轻的时候是不喜欢团圆的。
因为世界寥廓,旖旎万千,你不甘于面前方寸天地,满心满眼都是抱负热血和梦想。
你以为岁月漫长,哪知道一回首。
团圆已成奢望。


易柏辰在34岁的时候再回到中国,
他背着相机在外漂泊了十年,兜兜转转大半个世界,一颗浪子的热血心也终于沉静了几分。
他回家的第一天就在邮箱里发现了马振桓厚厚的一沓信,最上面一张是红色的烫金喜帖,龙飞凤舞的签着新郎马振桓和新娘林素素,10月4日的婚期,不过是两天后。
彼时易柏辰正叼着半只煎饼果子,捧着一杯滚烫的豆浆,略一怔忪,豆浆翻了半杯,污了大半张请柬。
中秋节办婚礼。
马振桓真是越来越入乡随俗了。
易柏辰随手把请柬和半个煎饼一并丢入垃圾桶,走出半步却又后悔,回过身翻出混合了豆浆香气还被揉的皱巴巴的请柬。
盯着请柬盯了半天,摸出手机给朱戬打了个电话
“我的那本摄影集,最早什么时候拿到样本。”
“最快也要一周之后。”
“我明天就要。”
电话那头哐当一下,大概是朱戬摔下了椅子,悉悉索索半天,那边传来破口大骂
“易柏辰你小子脑袋进水了?你拿枪指着我脑袋我也变不出书来,明天要?那今天就要排版完,总算我是总编,也不能压榨劳动力吧!”
“你不是都睡到美编头头了吗?”
朱戬噎了一下,默默嘟哝道。
“睡归睡,床上床下两码事,他平时根本不甩我。易大爷,你是不是要拿着这摄影集坑蒙拐骗良家妇女啊。泡的哪家的妞啊。”
“是结婚礼物。”
“哟!你那个朋友要结婚了?”
“前男友。”
“……”朱戬楞了三秒才重新出声,“那您心真大。干嘛,演一场余情未了的戏码?”
“我抢婚去。”
易柏辰扔了一句就把电话掐断了,头埋在枕头里埋了半天,心里跟着闷闷的喘不上气。

也不知道朱戬是不是信了这‘抢婚’的说辞,反正第二天傍晚,他就收到了包装精致的样板书,插了张明信片写着“加油嘞您。”
易柏辰笑笑把卡片扔在一边,望着满地的衣服很无奈,他这些年习惯了漂泊,衣服大多以T恤牛仔裤为主,连一套像样的西装也翻不出来。
最后无奈出门随便买了套休闲黑色西装了事,他累得不行瘫在床上,却模模糊糊想起当年的自己和马振桓。

“易柏辰,黑色西服配红色领结,你是要当司仪吗?”
马振桓声音轻轻柔柔的,哪怕是调侃或者发脾气都带着柔和,毫无威慑力。
“那你帮我挑啊。”
易柏辰大咧咧地坐在衣服堆里,大有一副恃宠而骄的样子。
“起来,你把衣服都坐皱了。”
易柏辰轻快地蹦跶起身,继而整个人向马振桓压过去,两个人双双失去重心,跌在衣服堆里。
两人的脸只隔了分毫,彼此的呼吸都带着暧昧的颤动,易柏辰眼睛闪闪发亮,马振桓略一挑眉就被对方直接堵上了嘴,易柏辰的吻攻略性十足,多少显得有些粗暴。
马振桓抬手抚上易柏辰的后脑勺,轻轻地安抚他的小狼狗,又用舌头轻轻舔舐对方的嘴唇,温柔地掌控了吻的主导权。马先生的吻深情又绵长,吻到易柏辰面色潮红喘不上气才罢休。
“马振桓,你这是在玩火!”小狼狗嘟着嘴抱怨,却被环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。
“乖,挑衣服吧,还有半个小时毕业典礼就要开始了。”
“怎么挑!?”
易柏辰望着被两人的纠缠搞得更加皱巴巴的衣服们,欲哭无泪。
却听见玩火的某人在他耳边轻轻呵气:“那我帮你再挑一次。”

……

所有故事的开端都很庸俗,是一个一见钟情,色令智昏的故事
那时候易柏辰才20岁,是刚入大学的毛头小子。
而马振桓24岁,博士生在读,是校园里的风云学长。
易柏辰第一次碰到马振桓的时候,他在帮学校拍摄一组宣传照片,留着棕色的顺毛,微微遮住了眼睛,穿了件白色大毛衣,勾勒出清瘦挺拔的身形。他逆着阳光浅浅一笑,显得乖巧又美好。
易柏辰20岁的心脏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被击中了。
于是他打听了关于马振桓的所有消息——弄清了他所有的喜好和日程安排,却始终缺了个相遇的机会。
而机会总是来得猝不及防,园游会的那天,他悄悄跟着马振桓和他的朋友,时不时拿出相机偷拍几张,谁知道马振桓突然朝他走了过来,目标似乎是他身后的射击游戏,路过的时候,不知怎的踉跄了一下,半杯关东煮打翻在易柏辰的白色羽绒服上。
“啊,同学,对不起。”
易柏辰被吓得语无伦次,一个‘没事’念了好几遍才念顺了。
马振桓被他的样子逗笑了,眉眼弯弯向他伸出手:“我叫马振桓,你衣服给我吧,我洗干净了还给你。”
于是易柏辰又手忙脚乱地脱了大衣。
“给我你的名字,电话。”马振桓朝他摊开手掌。
易柏辰慌慌张张地翻了支圆珠笔在马振桓手上留言,笔尖微颤,心里的激动难以抑制。
“洗干净了,我打电话给你。”马振桓伸出手,下巴微敛,抿着嘴角翩然一笑。
易柏辰记得那天是明明深冬,却在记忆里有阳光煦暖的片段,暖融融地照在马振桓的笑脸上,也暖融融地照进了他的心里。

回忆像是甜松绵软的棉花糖,你躺在上面,舒舒服服地越陷越深。
易柏辰失眠了一整夜,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两个人十年前的画面。
闹钟响了,他抓过手机,上面提醒着今日事件
——“马振桓婚礼。”
——明明不可能忘记的事情却欲盖弥彰地设了提醒,想提醒自己不要在意,却在得知要重逢的那天就开始踌躇。


马振桓38岁了,可时间格外善待他,未落半分痕迹不说,还为他的举手投足平添了儒雅和沉淀的魅力。
他在38岁的时候决定结婚。
他望着周遭的热闹非凡——忙碌的父母,贤惠的妻子,祝福的亲友,他有种错觉自己是该放下十年之久的执念,去过普通人该有的生活。
可他还是给易柏辰寄了请柬,不知道是对过往的告别还是存了半分的期许。
他选了10月4日中秋节,取团圆之意,想还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。

而这个‘团圆’却是恰好对应了他和易柏辰兜兜转转十年后的重逢。
彼时他正在门口接待客人,忽然感受到一抹熟悉气味的接近。
哪怕过了十年,这味道对他而言,依旧再熟悉不过。
——“嘿,马振桓,好久不见。”
那人靠在签到桌边,在自己头上投下一小片阴影,轻轻巧巧地说了句‘好久不见’,仿佛十年的时间能就此翻篇。
马振桓暗地里捏了捏拳头,头也不抬,他怕自己看到易柏辰的眼睛就落了下风。
“易摄影师,好久不见。”
“我没带红包。”易柏辰扔了本书在桌上,“这本书当是你的结婚礼物。”
马振桓侧头,正午阳光刺的他满眼酸涩,目光尽处的易柏辰瘦了也黑了,却依旧像是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,明明他也过了而立之年了。
“进去吧,右边第三排,都是大学同学。”
头顶的阴影消失了,但易柏辰走过几步又停了下来,衣料摩擦的声音听得格外刺耳。
“马振桓,你恨我吗?”
那人半没在阴影里,声音还带着当初撒娇的奶气,十年前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又开始蚀人心田。
但时间毕竟走了十年,而他用这十年学会了波澜不惊。
“我忘了。”
忘了恨还是忘了易柏辰?
这个答案,我不想告诉你。

十年前的故事结局其实再简单不过了。
易柏辰摄影专业毕业,他年轻又热情,爱大好的河山爱自然风光爱大千世界,唯独不爱安稳平淡。这对才24岁的他来说,是画地为牢。
而马振桓那个时候已经在一家金融公司站稳脚跟,事业上平步青云,他见惯了商场上尔虞我诈的较量,回到生活里只想要一方平淡。
可是,马振桓给不了易柏辰浪漫主义的诗意,所谓的明日天寒地冻今日路遥马亡,他理解不了;易柏辰也给不了马振桓安稳度日的闲淡,所谓柴米油盐日常琐碎,他无法苟同。
两个人的争吵越来越频繁,连偶尔平静的拥抱都显得疲累不堪。
各自都是倔强的个性,热血的年纪,谁又能轻易妥协?
离别似乎是早有征兆。
某天马振桓下班回家,看到的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和好整以暇的易柏辰。
“去旅行?”
“嗯”
“几天?什么时候回来?”
“不知道。”
马振桓背对着易柏辰,挽留的话堵在喉咙口,怎么也出不来,沉默半响艰难地开口。
“大衣带了吗,过几天就入冬了。”
“不带了,再买吧。我就和你告个别,我…”
“易柏辰,”马振桓深吸了一口气,平生第一次有了害怕到颤抖的无力感,“你离开了这扇门就别回来了。”
马振桓的威胁还是这样温柔。
“马振桓,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。”行李箱骨碌骨碌地与地板碰撞,声响越来越远,带走了马振桓最后一丝希望。
他走进厨房,把打包的奶油肉酱意面倒在盘子里——那是易柏辰最爱吃的,往嘴里塞了一大口,奶油的浓郁冲击着味蕾和鼻腔,突如其来的刺激让眼泪不可抑制,大颗大颗地滴在盘子里,可他还是不断地往嘴里塞着意面,不准自己哭出声音,房间里安静的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。只有一个满脸泪痕的男人,流露着从未有过的绝望。
那一年,易柏辰24岁
他有一句‘你等我好不好’不敢开口。
那一年,马振桓28岁
他有一句‘你别走’说不出口。
多讽刺的一件事——我们彼此相爱却三观不合,梦想和你不可兼得,而人生向来不是只有爱情这一个选择。


易柏辰不知道自己喝了几杯免费的鸡尾酒,他酒量不好,几杯下肚就迷迷糊糊,脚步踉跄。婚礼进行到宣誓那一步,熟悉的结婚进行曲听在耳中宛如哀乐。
马振桓穿着白色西装,一如童话里的白马王子一样优雅,他笑意盈盈地站在红毯那头,等待的却不是易柏辰。
凉酒入喉,疼的眼泪都要出来了。

“ 哎哎,马振桓,以后我们结婚的时候,我要穿黑色的,你穿白色的。”易柏辰光脚踩在沙发上,拿着本时尚杂志指手画脚。
马振桓轻笑出声,笑他对新郎新娘分配的执念,起了逗弄的心思:“那如果我结婚的时候身边不是你怎么办。”
“怎么可能!?”易柏辰瞪着眼睛,一脸不可置信。
“如果啊,说不定你劈腿了呢。”马振桓语带委屈,眨眼撒娇,一副被欺负的小媳妇样。
易柏辰被这一幕的春色所诱,下意识咽了咽口水,张开手就朝着那人扑了过去,然后意料之中的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,他蹭蹭马振桓的衣领,有好闻的阳光的味道。
“要是你结婚了,身边不是我,那我就去抢婚,把你抢回来。”
“如果是你犯错在先呢?”
“那也不管!”易柏辰轻咬了下马振桓的锁骨,“那我也要追回你,你是我的,谁也抢不走。”
易柏辰不记得马振桓又说了什么了。
那时候情意绵绵,温柔如蜜,你泡在糖罐子里,以为天长地久也不过如此。


“你愿意吗?”
台上的宣誓进行到最后一步。
易柏辰忽的起身,椅子的滋啦声吸引了大半目光,一杯鸡尾酒就这样不由分说地泼到了马振桓的身上。动作之快让在场所有人瞠目结舌。
这陡生的变故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,除了台上的马振桓。
——那我就去抢婚,把你抢回来!
言犹在耳,少年未老。
——还是那个任性的,乖张的,幼稚的,霸道的易柏辰。
十年的岁月竟没把他的棱角磨去分毫,却平添了几分男人味。
他站在台下,黑色西装配黑色耳钉,西装裤下踩着铆钉马丁靴,优雅又不羁地抬起头,声音掷地有声:“马振桓,我来抢婚!”
“凭什么?”
“你的衣服脏了,给我你的名字和电话。”易柏辰摊开手,脸上挂着肆无忌惮的笑容。
“我不想给你。”
“可我想你。”
除了局中人,没有人听得懂这段莫名其妙的对话。
易柏辰大跨步上前,一步跨到台上,他不由分说地拉过马振桓的手贴在自己胸口。
“马振桓,我好想你。”手掌下,心跳如擂。
“可你走了十年。”
“我刚走就后悔了,可我不敢回来,我怕你不要我。”
马振桓声音微颤:“十年又不是十天,易柏辰你凭什么觉得我马振桓现在还要你。”
“一年前我在伊拉克边境当战地摄影师,”易柏辰的声音软了下来,“你相信吗,炮弹就这样擦着你的脸过去,但我命大,没死。”
“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战地记者死了,他临死前说他后悔了。”
“他说他总觉得自己很伟大,枪林弹雨里来回穿梭,把这个世界撕扯给无知的人看。他觉得自己好了不起,直到快死了才明白自己是个混账。”
“他结婚三个月就抛下了新婚妻子,一头热地扎进梦想。但他最后说去他妈的梦想,老子现在贪生怕死,只想回家。”
“马振桓,我一下子脑子里只有你。我怕我再不回来就再也见不到你,我怕我也死的不明不白,可我还没告诉你我真他妈的喜欢你!我爱你啊!”
易柏辰瞪着眼,两行清泪缓缓而落,他抹了把脸,恶狠狠地说
“我今天耍定了这个无赖,你要和我走,你是我的,谁也抢不走!”
十年前和现在,易柏辰都是霸道又野蛮。
“马振桓…”
“我愿意。”
“什么?”
马振桓突如其来的一句,不知道是对前面宣誓的完成,还对当下这个闹剧的回答。
他翻转手腕抓住了易柏辰的手,露出了一个冰雪消融般的笑容
“不用说生老病死,不用说贫穷富有。易柏辰,只要是你,我都愿意。”
誓言尘埃落定,再无异议。
易柏辰被初秋的阳光晃了眼,被马振桓的笑容恍了神,他恍然间想起那个阳光煦暖的午后,马振桓凑在他耳边说的那句话。
十年前的马振桓说
——“你来抢,我就跟你走。”
十年后的马振桓穿上白色西服,回答他
——“我愿意”
岁月弥久,他从未食言。


“哎哎,马振桓我们去马来西亚度蜜月吧!”30好几的年纪,易柏辰撒起娇来还是仿佛一个大男孩,“哎哟,可是现在机票貌似订不到了哎。”
“诺,”马振桓努努嘴,桌上静静地躺着两张明天飞马来西亚的机票。
易柏辰一拍脑袋,如梦初醒:“喂!你什么时候订的机票!?你不会早就知道我会抢婚?”
他看着马振桓一脸优雅从容的微笑,感觉自己仿佛一只入了虎口的羊。
“结婚什么的是假的是不是?我就说嘛,那新娘怎么抢了婚还一脸幸福地在旁边拍手微笑,我还以为碰了个傻子。还有谁知道?你爸你妈?不对,朱戬!朱戬也知道。不对不对,我去,不会现场所有人都知道,就我是个傻子吧!”
马振桓拉过气呼呼的易柏辰给他顺毛,后者却一脸羞愧懊恼地拽着头发
“老子还现场上演了一场声泪俱下的神情告白啊,卧槽卧槽,脸都丢光了。”
“好了好了,别气了!”
“你说!除了这个,你是不是还有别的骗我的事!?”
“恩…不告诉你。”

有些秘密,是藏在岁月里的。

“哎,马马,你的那个小迷弟园游会都跟着你,啧啧啧。”林子闳凑在马振桓身边低声调侃,“只可惜,跟了那么久都没有行动,再这样下去,黄花菜都要凉了。”
马振桓余光瞥到那双晶亮亮的大眼睛,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蛋,心想着再这样磨叽何年何月才能产生交集,不如给他个机会吧。
马博士动用他金融学高材生的智商想了个最拙劣的借口。
——“啊,同学,不好意思。”
那人低头手忙脚乱地擦着羽绒服,说着‘没事’却怎么也不敢看自己的眼睛。
——“我叫马振桓,你衣服给我吧,我洗干净了还给你。”
——“给我你的名字,电话。”
——“洗干净了,我打电话给你。”
圆珠笔在手心落下蓝色的痕迹,带着那人微热的体温。

哪有什么偶然邂逅,恰好重逢。
不过是一方处心积虑,一方蒙在鼓里。

“啊,马振桓,今天中秋节居然下雨!月亮都没了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马振桓搂紧了怀里的人。

所谓故里,只是有你的地方。
而所谓团圆,不过你我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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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博产粮大赛参赛文,今天匿名解封发上来~
祝大家中秋快乐!笔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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